据微泰州微信公众号,江苏省泰州市发出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自7月1日起执行。对购房人而言,“泰10条”明确全面实施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、大力推动城市更新(城中村改造)、优化住房贷款政策、优化购房入学政策、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、放大购房补贴政策效应。其中提到,对“以旧换新”的存量商品住房,可通过“带押过户”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,可办理转移和抵押“双预告登记”。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“以旧换新”协议,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。实施“以旧换新”的换购人,结合住房“学段管理制度”(小学6年、初中3年),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。
校对:王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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