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时报网讯,据福建省人民政府26日消息,日前,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平潭县撤并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:经研究,同意撤销潭城镇、澳前镇、岚城乡,设立海坛街道办事处;同意撤销北厝镇、敖东镇,设立金井镇;同意撤销流水镇、中楼乡、芦洋乡,设立君山镇;同意撤销苏澳镇、平原镇、大练乡、白青乡,设立苏平镇;保留东庠乡、屿头乡、南海乡建制,其行政区域范围和政府驻地保持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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