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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: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房屋可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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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7-02 17:42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水暖电气商机区域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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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证券时报e公司讯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,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。意见提出: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、旅馆、厂房、仓储、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,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,在符合规划原则、权属不变、满足安全要求、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,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;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,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,不补缴土地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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