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时报网讯,据深圳特区报9日报道,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的《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》,对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行为进行规范,进一步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率。
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类型分为建(构)筑物类和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。其中,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包括:公共自行车、共享单车、共享小汽车的停放场地和“宜停车”场地,通过安全评估的汽车充电桩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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