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4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,目前,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、上海、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,力争在立法、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,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。其中,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,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。
下一步,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方的合作,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,加快推动我国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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