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报消息,天津市规划资源局日前印发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住宅多样性空间增值利用规划管理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,明确了对住宅挑空、坡屋顶、地下室及室外专有庭院四类多样性空间的增值利用政策,让居民享受多种风格、类型的居住空间。此外,《意见》对专有庭院的设置做出明确规定。允许低多层住宅设置室外专有庭院,住宅室外专有庭院不计入建筑密度、不计入绿地率,可设置起到景观、遮挡作用的通透性围墙,高度不大于1.8米;规划审批要求,住宅室外专有庭院应界线及立面效果,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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